若被抛弃的孩童业已与人缔结收养关系,然其须赡养的责任对其亲生父母而言早已不再适用。

缘由在于,一旦收养家庭依法履行收养手续且该行为属实,便可认定收养关系已然确立。

与此同时,养子与生身父母之间的法律权利与义务也随之逐渐消解。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讲,被遗弃儿童长大成人之后完全无需承担对生身父母的赡养义务。

长大后父母要求赡养 小时候被父母遗弃

遗弃子女老了求赡养是合法的吗?

遗弃子女老了求赡养是完全合同的,子女是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不能因为当时遗弃了而对父母置之不理,这样是不合法的行为;赡养人就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不管是从精神上还是经济上都需要合理的照顾。

一、遗弃子女老了求赡养是合法的吗?合法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也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二、赡养义务(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

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

这里包括两个要件,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

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对象;(4)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

这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

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1、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

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弃子女就算是没有做到抚养自己孩子的义务,而对于老年人在老了之后想要得到子女的抚养这种做法也是合法的,也是得到法律法律的,但从情感上来件,做为我们的父母抚养孩子也是必须要的,这样自己才能做到不违背法律的条款。

长大后父母要求赡养 小时候被父母遗弃